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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潜山县采取九项措施加强实习律师监督管理
访问次数:2274 发布时间:2014-08-20
潜山县司法局及律协联络组采取九项措施强化对实习律师的监督管理。
一是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将拟接收的实习人员向县局报备,防止律师事务所接收不具备条件的实习人员实习,同时也是为了督促律师事务所更好地履行对实习人员监管责任;二是对指导律师严格审查制度。防止不符合条件或责任心不强的律师担任实习人员的指导律师;三是对拟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申报程序实行清单式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让其多跑冤枉路;四是对申请实习人员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制度。防止其提供虚假或不真实及不符合规范要求材料;五是谈话提醒制度。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人员,由实习人员及其指导律师一起到司法局由分管领导、律师管理股负责人对实习人员和指导律师进行谈话提醒,明确实习人员和指导律师的职责;六是日常巡查制度。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律师管理股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实习人员在岗情况;七是实行实习日志检查制度。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各指导律师每季度对实习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县律协联络组每半年进行抽查,确保实习人员按规范要求完成实习日志;八是规范实习考核制度。按照市律协的要求,对实习考核材料严格把住“入口关”;九是统一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所有实习人员由律师管理股统一建立诚信档案,统一保管,以备查询制度。(潜山县司法局供稿 市局律师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