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援志愿者汪忠流律师倾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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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6

3月22日下午,黎平县顺化乡高泽村村民潘某,为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律师汪忠流各送来一面上书内容分别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和“法援为民,竭诚奉献”的锦旗,以感谢中心为其争取了工伤赔偿款项。
2012年6月10日,潘某在某公司厂区加工木材时,不慎被木材加工器械(多片锯)切伤。经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手食指、环指不全离断。该公司除支付了医疗费外,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工伤赔偿款项不予支付。而潘某全家五口人生活,上有年迈的老父亲,下有年幼的孩子。潘某工资是家里维一的经济来源,现在公司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使原本就非常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2年8月8日,潘某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当即指派在该中心工作的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汪忠流为其提供援助服务。该案在用人单位不愿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情况下,经汪律师提供帮助后,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沟通,讲解工伤是工人和用人单位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发生了就应依据法律规定向受伤职工支付因工伤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等,通过汪律师合情合理的讲解,依法依规为受援人据理力争,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面对汪律师无偿为受援人竭诚提供法律帮助的精神感召下,最终达成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65772元赔偿款的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义务。从而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贵州省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供稿安庆市司法局律师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