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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775 发布时间:2025-03-29
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皖律协〔2025〕5号)要求,现就我会会员2025年度会费收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协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会费收取标准交纳会费并填报《律师事务所交纳会费明细表》(见表一)。
二、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员,填写《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见表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律协秘书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律师协会核准备案。
三、《律师事务所交纳会费明细表》只需报送电子档,《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需报送纸质版两份,电子档一份。
纸质材料随2024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备案材料一并报至市律师协会,电子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aqsfjlsk@163.com。
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标准,交纳个人会费。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法办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原则上交纳的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各单位应当于2025年5月15日之前将上交会费汇至市律师协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某某律师事务所会费”、“某某单位(某某律师)个人会费”)
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安庆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龙啸支行
账号:1309005109024922868
六、2025年度安徽律师互助基金暂不收取,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琚平
联系电话:0556-5701520
附件:
1.2025年度会费交纳标准
2.律师事务所交纳会费明细表
3.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
4.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5.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办法
安庆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