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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桐城市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访问次数:2703 发布时间:2024-07-19
为进一步充实桐城市法律援助服务力量,提高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规定及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决定招募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事项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2.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实习律师证书;
3.自愿遵守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4.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公检法等部门或受援人有效投诉。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1.《桐城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律所盖章同意);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书或实习律师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其他事项承诺书(需本人签名)。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纸质版报名材料报送至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电子版报名材料(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csfyzx@163.com。
二、招募计划
面向安庆市范围内各律师事务所招募30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后按照《桐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享受法律援助补贴;
2.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接受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做好纸质版和系统结案归档;
3.接受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前往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或站点参加法律援助值班;
4.参与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5.撰写承办的法援案件典型案例,不少于本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3%;
6.自觉接受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按照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7.退出人员尚未办结的案件,应当按照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继续办结或退回;
8.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援助的便利非法索取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诋毁其他律师、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情形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桐城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桐城市法援中心有权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桐城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禁止性规定的;
2.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办案质量、卷宗质量、服务质量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3.违反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经三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不按要求参加值班工作,也未协调经法援中心认可的其他人员代班,达到三次及以上的;
5.无故不参加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重大应急任务、公益宣传活动、会议、业务培训活动的;
6.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律师协会处分、受援人或其他办案单位有效投诉的;
7.其他给桐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
咨询电话:0556-6122148,洪主任
报名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南侧桐城市司法局一楼
附件:(点击下载)
2.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其他事项承诺书
桐城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