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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
关于安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调研报告
访问次数:8126 发布时间:2024-01-2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配合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2023年深化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安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调研。
中共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调研,调研组由党支部书记徐孝云担任组长,陈磊等党员律师参加。调研组选取不同用工模式的企业代表作为调研对象。先后赴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代表)、云扬文化传播公司(文旅类企业代表)、安庆市诚风工程质量检测所(专业技术类企业代表)、安庆美森商贸公司(批发零售业企业代表)、安庆市迎江区巴江毛肚火锅店(餐饮服务业企业代表)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书面研讨,力求在全面掌握调研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法律风险基础上,综合分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经济主要依靠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应用与创新,主要资源是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与人力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企业的成立之本、发展之基、强盛之源。但是,由于人的复杂性以及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冲击,科技进步节奏的加快和人的自我意识的增强,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以走访、问卷调研的形式,摸排、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主要、突出的法律问题,便于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律进万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惠企工作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便于律师事务所了解在当前形势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缺陷,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能够提出兼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具体对策建议。
根据调研组走访调查,调研企业主要有以下四个法律风险亟待解决。
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大量超龄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情况。
从人力资源供需关系而言,大量农村超龄务工人员确有通过务工获得生活收入来源的需要,该类型员工报酬较正常年龄员工而言较低,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因而形成供需关系。但该类员工与企业不构成劳动关系亦无法购置社会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从而存在较大的用工风险,也不利于劳动(务)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是企业经济性裁员现象加重。
在“后疫情”时期,由于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企业因经营困难进而裁员,这无疑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部分企业与员工存在协商一致“以贴代缴”,规避社保的情况。
调研发现,部分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以“社保补贴”的形式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费用,劳动者放弃购置社会保险。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需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以补贴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在社保机构指定期限内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的,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已发放的社保补贴。但用人单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社保补贴具体数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员工离职、社保待遇补偿等情形发生时,存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四是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未按照规定给员工安排年休假。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将“入职本单位一年后方可享有年休假”写入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其实这种做法是对法律的误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在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职工自愿放弃年休假是用人单位不用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法定前提。用人单位已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但劳动者书面同意不休的,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不需要支付3倍年休假工资,反之应予支付。调研发现,大量企业对上述法律规定并未深入了解,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未落实到位。
(一)面对企业存在的大量超龄员工,建议用人单位了解清楚所在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对于聘用超龄人员的相关规定或是司法实践观点,并制定出相对应的聘用方案。用人单位还应做好聘用人员的年龄审查和社保审查,对于希望聘用的超龄人员,查清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是领取退休金;而对于在职人员,如果已达退休年龄而希望继续聘用,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与超龄员工签署《劳务合同》,比照正常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用品及适用同等的用工条件,以购置商业保险的形式,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经济性裁员加重,建议用人单位一是要正确选择裁员理由。并非所有的裁员理由都是“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理由,因此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之前,应当研究、分析、选择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理由。二是依法履行裁员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原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三是依法计发经济补偿金。对职工工资基数、工资计算标准以及工作年限正确认定。
(三)因劳资双方约定工资中包含社保补贴为无效约定,而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返还社保补贴。同时,缴纳社保和为劳动者代扣代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在社会保险补缴过程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建议用人单位避免社保补贴的方式来回避缴纳社会保险。
(四)鼓励企业落实员工休年休假制度,此举不仅符合法律,也有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劳动积极性,带动旅游等内需经济发展。针对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问题,建议企业一是制定明确的加班制度。将加班管理条款纳入其规章制度中,不仅是企业在管理上的必需,也是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保障。二是合理合法执行加班制度。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建立的管理制度,不仅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同时对企业也有约束力,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做到规范、有序,合法合理。三是明确工资组成内容。企业可以在员工入职时就与员工明确非加班工作时间的工资,同时约定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奖金、津贴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在工作时间条款中明确工时制度。在发放工资时,制作工资条明确工资组成并要求员工在工资核实无误后在工资条上签字存档。
一是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协党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是倡议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向企业、劳动者等提供法律服务时,提倡企业依法、依规用工,积极化解企业用工法律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调研对企业的实地走访,通过问卷的形式进一步梳理了我市各类型企业当下的主要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下一步可依托于“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常年(专项)法律顾问等机制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流程。推动民企规范治理,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中共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23年10月23日
附:调查问卷(样本)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调查问卷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问卷编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通讯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地在以下选项上划√或者在 上填写答案。
一、员工入职的法律风险调查
1、招聘广告是否含有歧视性内容? A有 B没有
2、招用劳动者时,是否如实告知了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A都告知了 B只告知了部分内容 C没有告知
3、是否有《入职登记表》? A有 B没有
4、是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过入职审查?A有 B没有
5、是否对新入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企业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过背景调查?A有 B没有
6、是否有过向劳动者收取合同保证金、工具押金、服装押金等各种押金或者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行为? A有 B没有
7、物品的领取或使用是否有书面记录?A有 B没有
8、是否建立有职工名册? A有 B没有
9、是否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A给所有人都缴纳 B只给转正后员工缴纳 C给所有人都不缴纳
10、是否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A给所有人都缴纳 B只给转正后员工缴纳 C给所有人都不缴纳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调查
1、企业是否和所有员工都签订劳动合同?
A给所有人都签合同 B只给转正后员工签合同 C给所有人都不签合同
2、是在什么时间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A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B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
C在用工之日起1年后 D什么时间都不签合同
3、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A存在 B不存在
4、企业是否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只要符合条件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B从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5、企业有多少职工?
6、职工的年龄结构?
A大部分在35岁以下 B大部分在35岁以上
C存在没有毕业的大学生 D存在已经退休的老人
7、劳动合同内容是否规范?
A是专业律师起草的,非常规范 B是本公司法务人员起草的,还行
C是本公司非法律专业人员起草的,还可以 D就没有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是企业和劳动者各拿一份?
A是的,双方各拿一份 B不是,劳动合同都在企业手里 C就不签劳动合同
9、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一般是多长时间? 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10、企业最低档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是多少? 转正后是多少?
三、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及续签中的法律风险调查
1、企业的劳动环境(包括卫生程度、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是否良好?
A非常好 B比较好
C还可以 D比较差
2、企业的劳动设施和场地是否定期检修或更新?
A定期检修或更新 B偶尔检修或更新
C很长时间检修或更新一次 D很长时间都不检修或更新
3、企业的劳动设施和场地是否贴有安全警示标语和标签? A有 B没有
4、新员工入职是否有上岗前培训? A有 B没有
5、是否定期对老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工艺流程培训?
A定期培训 B偶尔培训
C很长时间才培训一次 D很长时间都不培训
6、所有技术岗位员工是否都具备从业资格?
A都具备资格证 B部分人具备资格证 C都不具备资格证
7、企业是否设置有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管理人员? A有 B没有
8、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工作岗位、地点、职务、工资待遇的变更)是否有书面手续?
A都有书面手续 B有的有,有的没有 C都没有书面手续
9、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是否与员工协商续签事宜? 通常是在什么时间协商处理的?
A在到期前1个月内协商 B在到期后1个月内协商
C在到期后1个月后协商 D在到期后1年后协商
10、劳动合同到期后,关于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书面手续?
A存在书面手续 B都是口头的,不存在书面手续
四、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调查
1、企业的工资结构有哪几部分组成?
2、员工的工作时间是每周几天? 每天几小时?
3、员工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是怎么安排的?
4、对员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怎么处理的?
5、工资是通过什么方式发放的?
A银行转账打到工资卡里 B现金发放 C其他方式
6、是否每次都按时发放工资?
A非常按时 B大部分按时
C大部分不按时 D从来都不按时
7、工资发放是否有发放记录和员工签名登记?
A都有 B有时候有 C从来都没有
8、员工手中是否有工资凭证?
A都有 B有时候有 C从来都没有
9、绩效考核结果处理(包括扣发奖金、降薪、降职、降级、解聘、晋职、晋级等)是怎么通知员工的?
A书面通知 B开会、公告通知
C电子邮件通知 D口头、电话通知
10、对员工的奖惩处理是怎么通知员工的?
A书面通知 B开会、公告通知
C电子邮件通知 D口头、电话通知
五、规章制度法律风险调查
1、基本的规章制度体系如招聘入职制度、考勤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培训开发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离职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
A这些制度都有 B这些制度有的有,有的没有
C这些制度都很规范 D这些制度还需完善
2、在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过程中是否有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参与讨论?
A都有 B有时候有 C从来都没有
3、是通过什么方式向员工公示、告知规章制度的?
A书面通知 B开会、公告通知
C电子邮件通知 D口头、电话通知
E发放员工手册
4、考勤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的?
A签到考勤 B打卡考勤
C指纹考勤 D点名考勤
5、请假、休假、加班是否有书面手续?
A都有 B部分有 C都没有
6、绩效考核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的?
7、考核、奖惩是否有书面手续?
A都有 B部分有 C都没有
8、是否有员工岗位职责说明书?
A所有岗位都有 B部分岗位有 C所有岗位都没有
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风险调查
1、员工离职是否有完备的书面手续如辞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A都有 B有时候有 C从来都没有
2、员工离职是否有完备的工作交接手续?
A都有 B有时候有 C从来都没有